“皇帝之威”到“皇帝之貴”,探究秦至漢初的集議制度和政治變遷

日期:2023-04-29 11:47:41 作者:fuli 瀏覽: 查看評論 加入收藏


“尊君卑臣”的觀念通過集議被反復呈現和強化,直抵人心。本文從始皇帝一朝兩次集議入手,挖掘集議背后所蘊含的皇權運作方式,揭示秦始皇通過集議塑造其“皇帝之威”的苦心孤詣。

始皇二十六年(前 221),秦初并天下,黔首康定,疆域空前遼闊,他認為自己的功績已遠超前人,“王”的稱號已經不能和他的功業相匹配,故要更新“名號”,新的“名號”將會涉及到執政合法性問題。“其議帝號”也表現出秦王政對“帝”字的傾向性,這是秦王政對其“名號”質的規定。

因為秦王政認識到自戰國以來,人們在心里已經越來越能接受“帝”是一個比“王”更高的存在,人們習慣于將“帝”置于“王”之上的做法,如果“名號”中缺少“帝”字,那將是極不完美的。最后秦王政作出裁決:“去‘泰’,著‘皇’,采上古‘帝’位號,號曰‘皇帝’。”三皇的具體人物有多種說法,透露出更多的“神化”色彩。此時秦王政所取得勝利已把他置于歷史之巔,他對自己所成就的事業有著無比的自信和絕對的自負,對自己權力的質的規定絕不會滿足于“帝” 所具備的世俗的絕對權威性,同時還必須具備一定的神圣性,“皇”就是這樣一個能超越世俗意義的稱號。

故秦王政便自定名號為“皇帝”,將世俗的絕對權威與神圣性合二為一,將最尊崇的名號與最高權力結合為一體,實現了“圣人”和君主的合而為一。在這次集議中,除了定“皇帝”號以外,秦王政還接受群臣建議,改“命為‘制’,令為‘詔’”,自稱為“朕”。

由“制”“詔”的確定可以看出秦王政有意將自己的權力予以儀式化和符號化。而“朕”原本是上下共稱,現在卻成為皇帝獨稱,表現出皇權的至高無上性。因此雷戈認為:“皇帝制度是一種對社會成員身體、思想以及話語的全面管制體系,它因此而特別設計出一整套象征和專用符號儀式來體現這一點。

秦王政還廢除了謚號,秦始皇為了防止“子議父,臣議君”那樣有損皇帝威嚴行為的出現,果斷地廢止了謚法。他完全不顧謚法出現是出于尊祖敬宗的合乎禮制的行為而強加廢止,也可能是因為春秋戰國時期謚號的大范圍使用,不符合皇帝至上和獨尊的理念,不利于保證其絕對權威,故果斷廢止,代之以毫無評價色彩的數序來計算世代,自稱“始皇帝”,并希望“二世三世至于萬世,傳之無窮”。

此刻,“皇帝成了認識的禁區,只能服從而不能進行評論” 。臣民完全被籠罩在二世三世乃至萬世的巨大專制統治的壓力感之中,只顧埋頭服從于絕對權威,而失去任何評論乃至思考的機會,這也是秦始皇乃至后世歷代君主所要追求的終極目標。

秦朝另外一次影響較大的集議就是封建郡縣之爭,大臣們圍繞這一問題前后討論了兩次。第一次,丞相王綰“請立諸子”,始皇帝“下其議于群臣”,群臣大都贊同封建之意,但廷尉李斯持不同意見,認為周文王武王分封的同姓子弟眾多,到最后還是與周王室逐漸疏遠,諸侯相互攻伐,連周天子也不能禁止。這種看法得到秦始皇的支持,第一次封建郡縣之爭暫時告一段落。

三十四年,秦始皇擺酒咸陽宮,周青臣和博士淳于越再次就封建郡縣問題爭論起來,“始皇下其議” 。同樣,李斯再次代皇帝發言,批判“愚儒”對當下政治體制的反動:“五帝不相復,三代不相襲,各以治,非其相反,時變異也。今陛下創大業,建萬世之功,固非愚儒所知。”于是李斯有意將這次事件上升到意識形態的領域,提出了“焚書”的主張。

上述分析主要著墨于兩次集議中所蘊含的皇權因素和思想史意義,但秦始皇在集議中所表現出的主導地位及集議程序之于皇權建構的意義更應得到重視。從集議程序來看,這兩次集議都是由皇帝主動拋出議題,后交由臣下討論,隨后將討論的結果上報皇帝,由皇帝作出決斷,裁決的結果可能會立即成為法律,予以執行。從指定議題到一錘定音,整個集議程序都是圍繞著皇帝進行,顯示出皇帝在整個過程中的主導地位。

也有學者認為,在集議中,臣下被賦予了廣泛討論議題的權力,帶有一定的民主色彩,甚至可能會對皇帝權力起到一定的制約作用。但臣下討論的議題是皇帝制定的,最終仍交由皇帝決定,臣下只是在皇權政體的框架內擁有有限的議政空間。

換言之,皇帝在集議中始終居于主導地位,集議本身就已經成為顯示乃至強化皇權的一種重要方式和具體表現,非但不會使皇權受損,反而使其愈益強化。從另一方面講,群臣參與集議,并不意味著政權向群臣開放,因為權力的行使方式始終是皇帝乾綱獨斷,群臣參與集議只能表明其在皇權運作中擁有一定的空間。并且只有讓群臣參與其中,皇權的效能才會更高。

因為一方面集議在此時可以看作是一個政治舞臺,在這個舞臺上尊君卑臣的秩序得以反復呈現和不斷強化,故群臣就成了不可或缺的角色。另一方面,臣下的有限議政空間已經足夠使他們覺得自己就是政治事務的參與者和建設者,這個角色使他們樂在其中,并對皇帝感恩戴德,這無形中就把群臣編織進了皇權體制的大網中,提高了皇權的效能。

值得注意的是,在兩次議封建郡縣時,秦始皇都不著急表態,皆是“下其議”,讓群臣討論,最后也都是由李斯代為發言,皇帝或“廷尉議是”,或簡單一“可”字。不得不說,秦始皇爐火純青的帝王之術,再加上李斯敏銳的政治嗅覺,整個集議的走向被二者的默契配合牢牢掌握著。

集議的核心始終是君臣秩序,即“尊君卑臣”。皇帝通過集議所體現出的一套程序,最大限度地確立起絕對化的君臣秩序,“從而使皇帝在這種集議程序中獲得極大的心理滿足和身份認同”。臣下對皇權的認同和順從也在集議程序中得以加強。

綜上所述,秦始皇非常注重集議的重要政治功能,希圖通過集議來塑造自己的威嚴,加強皇權。一方面,秦始皇精心設計集議主題,引導群臣,主導集議,最終達到自己的目的。他擬定“皇帝”名號,將自己的權力符號化和禮儀化,采取郡縣制,打擊與自己政見相左的東方精英文化知識分子,這些都是始皇帝通過集議所取得的豐碩成果。另一方面,通過集議程序,不斷建構和強化群臣對皇權的認同,重視對“皇帝之威”的塑造。

三、“皇帝之貴”:漢初集議風格的轉變及其背景

羅素將臣民只是出于恐懼的服從而非主動合作的權力稱之為“赤裸的權力”。單純的暴力強制只能帶來短暫的軍事性“征服”,且純粹的暴力自身也因代價過于高昂而難以為繼,不可能維持長期的有效統治。

秦朝這一軍事征服性帝國之所以在歷史舞臺上來去匆匆,原因或許也就在于其未能實現由“征服”向“統治”的轉變。人們對于政治統治的認可和服從是一個政權得以穩定和發展必不可少的基礎與前提。 “溲溺其冠”的劉邦定鼎天下后,對儒生不屑一顧,認為漢帝國江山憑“力”獲得,而不是“詩書”。

他表現出對武力、暴力和“赤裸的權力”的迷信,卻沒有意識到這不帶任何修飾的赤裸裸的權力足以使其一手創建的經始大業迅速崩塌。陸賈以“馬上得之,寧可以馬上治乎?”

對之,這也讓漢高祖劉邦意識到逆取順守、文武并用才是長久之術。統治者憑借“力”獲得的權力是未經任何修飾的,不能令人信服,也缺少合法性。迅速建立全社會對自己權力的認同,為權力披上合法性的外衣也就成了統治者的當務之急。

秦始皇以武力吞并山東六國,建立起統一的大帝國。由于其出身貴族,倒不存在什么血統問題。而相較于三代和秦朝的血緣貴族統治,劉邦出身布衣,以“力”奪天下,全無血緣合法性,且由于漢初統治基礎的平民化, “尊君卑臣”的秩序性往往被忽略。

無序的君臣狀態也更加堅定了劉邦想重新確定“尊君卑臣”為核心的統治秩序。初并天下后,劉邦宴請群臣,面對群臣“飲酒爭功,醉或妄呼,拔劍擊柱”的亂狀,開始“益厭之”。

漢初的從龍群臣皆出身布衣,在禮法方面的缺失也就不可避免。這就使得高祖劉邦僅僅是身居帝位,空享皇帝名號,卻未能真正體會到皇帝制度所內涵的至上性、權威性和秩序性。

與其說劉邦對這種無序狀態“益厭之”,倒不如說其中隱含著他對漢帝國合法性和長久性的擔心。如何防備并杜絕群臣染指西漢政權,使江山長久穩固下去,才更為劉邦所憂之、患之。

這揭示出由布衣而為天子的劉邦想整頓君臣關系的愿望,重塑以“尊君卑臣”為核心的集議秩序。劉邦此時所面臨的迫切問題就是通過規范君臣秩序來達到對劉氏家族統治合法性的論證,在此背景下,叔孫通的“起朝儀”應運而生。

在獲得劉邦同意之后,叔孫通征儒生 30 余人,練習月余,形成一套朝儀:首先,朝堂內依次入殿,設兵張旗,營造出莊嚴肅穆的氣氛;其次,朝廷文武百官東西分列,各守其序;再次,皇帝上殿,百官以次奉賀,井然有序;最后,皇帝賜宴百官上壽,沒有敢喧嘩失禮的。如有舉止不符合禮儀者,可將其驅逐出去 ,從此大殿之上尊卑有次,秩序井然,群臣“莫不震恐肅靜” ,劉邦感嘆道:“吾乃今日知為皇帝之貴也。”

正如弗蘭克·帕金在解釋馬克斯·韋伯的思想時所說:“在那些和諧與秩序明顯占上風的地方,權力的威懾性運用從未徹底消失過。天鵝絨的手套里面,總是有一只鐵拳。”

一方面,叔孫通以“起朝儀”重正皇帝名號,重塑皇權至上,顯示出“尊君卑臣”的實質內核。這也是對群臣姿態、行為和活動的一種精準控制,通過對身體加以限制,形成一種“紀律”,將每個人牢牢地固定在他們的位置上,無意識中加強對皇權的認同,使他們變得“更加馴從”。

另一方面,這種“起朝儀”以儒家的面目出現,相較于秦朝,這種方式更加溫和,更具柔性,仿佛一只套在“鐵拳”上的“天鵝絨的手套”。這樣做當然有著深刻的時代背景。

一是劉邦及其功臣集團手提三尺劍,滅無道秦,以“力”奪得天下,加上統治基礎的平民化,缺乏血緣合法性,全無“尺土之階”“圣王之烈”可以憑借,得天下相當程度上是坐收“孤秦之弊”產生的群眾心理。那么在漢初反秦反法浪潮之下,漢政權合法性的基礎就必然是建立在塑造與“暴秦”不同的形象之上。

所以以“尊君卑臣”為核心的皇權建構必然不能似秦朝那樣粗暴直接,凸顯絕對的“皇帝之威”,而代之以更加溫和的方式。

二是漢初帝國的政治結構“具有一種以漢朝宮廷皇權、諸侯王國王權和各級政府權力為代表的三權并立的政治結構”,這就使得皇權被限定于宮廷之內,“有限皇權”也就決定了漢初皇帝加強皇權的方式必須是小心翼翼的、溫和的。

叔孫通“起朝儀”為皇帝絕對權威這只“鐵拳”套上了一只名叫“禮”的“天鵝絨手套”,讓劉邦感受到“為皇帝之貴”的同時,也反映出其現實的必要性,還展現出叔孫通對秦速亡的深刻反思。叔孫通通過“起朝儀”獲得高祖劉邦贊賞,官拜奉常,賜金五百,隨從叔孫通的諸弟子儒生“悉以為郎”,諸生喜曰:“叔孫生圣人,知當世務。”

集議禮儀作為集議程序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強化君臣身份認同方面起著關鍵作用。一旦集議禮儀被破壞,那么尊君的目的自然就不能達成,集議也會失去應有的意義。文帝時,丞相周勃“朝罷趨出,意得甚。上禮之恭,常目送之。” 可見周勃傲慢無禮,全不顧君臣尊卑秩序。

袁盎認為:“丞相如有驕主色,陛下謙讓,臣主失禮,竊為陛下弗取也。” 這使得文帝意識到禮儀作為集議中不可或缺的部分,應得到體現,“后朝,上益莊,丞相益畏。” 可以看出,集議禮儀與君臣身份緊密連接,集議為禮儀展示提供了一個合法空間,隨著禮儀的展示,其中蘊含的“君尊臣卑”的觀念也得以展示并強化,皇權得以加強,集議的部分意義也就達到了。

綜上所述,漢初統治者已充分認識到集議對于皇權建構的重要作用,對其持一種積極的態度。但囿于漢初皇權的“有限性”和統治基礎的平民化,統治者吸收秦速亡的教訓,認識到皇權的建構絕不能似秦朝那樣毫無修飾,霸氣十足。轉而以禮儀作為修飾,突出“皇帝之貴”,以一種更加溫和的方式強化皇權。可以看出漢初統治者建構皇權的態度是積極的,而處理方式卻是深謀遠慮和小心翼翼的。

四、朝廷制度變遷

三代以降,“名號”作為社會地位的規定和抽象,成為權力建構的重要組成部分。秦王政認識到了“名號”所包含的重要政治意義,召集群臣“議帝號”,最終確定了蘊含著世俗權威性和神圣性的“皇帝”這一被后世一直沿用的稱號。

自此,“皇帝”作為專制集權體制下的名號與制度,成為凌駕于所有臣民之上的、超越的、絕對的、最高的主宰者。

并通過集議來達到其想達到的目的,無處不顯示著“皇帝之威”。鑒于暴秦速亡的教訓,漢初似乎更加注重采用一些柔性、溫和的方式來建構群臣對皇權的認同,叔孫通“起朝儀”則是用傳統的禮樂為建構皇權提供了另一個視角,使得布衣天子初識“皇帝之貴”,為皇權建設提供了天然的嫁衣。

甘懷真指出:“漢代以來,中國的皇帝制度持續禮儀化。這種禮儀化具有兩面性。一方面是配合皇權的擴張,另一方面也表現出皇權的危機。”就本文而言,集議程序或者集議禮儀此時已經成為一種符號,彰顯著“尊君卑臣”的實質內核,秦始皇和劉邦也都在試圖利用這一符號來建構皇權認同,只是兩者在運用這一符號時的風格有所不同。相較于秦朝,漢初集議突出的已不再是“皇帝之威”,而是通過禮儀來塑造“皇帝之貴”。

這種風格的轉變也顯示出漢初所面臨的政治危機,即統治基礎的平民化和血緣合法性的缺失。這就使得其身份等差不像秦朝那樣理所當然,更具不確定性和不穩定性。故劉邦需要借由禮儀這一更加溫和的方式對皇權加以確認并強化。

從秦朝集議注重“皇帝之威”的塑造轉向漢初重視“皇帝之貴”,這一轉變顯示出兩朝皇權論證方式的不同,更體現出了二者治國方式的迥異。秦朝集議反映出的是秦始皇對于“力”“刑罰”和“威嚴”的執著,對自己功績無比的自信甚至自負。但由布衣而為天子的劉邦則受到統治基礎平民化的限制,吸取秦速亡的教訓,選擇了以“禮”來建構皇帝威嚴,為皇權帶上一只更具彈性和柔性的“天鵝絨手套”,顯示出漢初皇帝建構皇權認同的自覺性。

五、儒家登上歷史舞臺

“朝儀”是以儒家的面目出現的,儒者地位隨之提升則自不待言。早期劉邦“不好儒,諸客冠儒冠來者,沛公輒解其冠,溲溺其中。與人言,常大罵。未可以儒生說也”,但在叔孫通“起朝儀”的過程中,劉邦也就自然接受了“儒者難與進取,可與守成”的觀點,看到了儒生集團的重要作用。儒生開始在西漢政治舞臺上嶄露頭角。

秦至漢初的集議發生了由注重塑造“皇帝之威”向突出“皇帝之貴”的轉變。漢初有大量的集議主題涉及禮法,這就說明漢初帝王比較注重構建政權的合法性,這是儒生獨有的優勢,他們將與政權展開合作,躋身政壇,這就為儒生集團的崛起奠定了基礎。

責任編輯:

留言與評論(共有 0 條評論)
   
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