邦彥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修訂公司部分制度的公告

日期:2023-04-29 11:48:11 作者:fuli 瀏覽: 查看評論 加入收藏

(一)實際募集資金金額和資金到賬時間

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同意邦彥技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注冊的批復》(證監許可〔2022〕1787號)同意,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注冊申請。并經上海證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會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A股)股票3,805.6301萬股,本次發行價格為每股人民幣28.88元,募集資金總額為人民幣109,906.60萬元,扣除發行費用人民幣(不含增值稅)12,484.63萬元后,實際募集資金凈額為人民幣97,421.97萬元。本次發行募集資金已于2022年9月20日全部到位,并經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審驗,于2022年9月20日出具了《驗資報告》(信會師報字〔2022 〕第ZA90595號)。

(二)募集資金使用和結余情況

公司2022年度實際使用募集資金44,806.69萬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資金余額為47,721.71萬元(包括累計收到的銀行存款利息扣除銀行手續費等的凈額)。具體情況如下:

單位:人民幣/元

二、募集資金管理情況

(一)募集資金管理情況

為規范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保護投資者權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一一規范運作》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對募集資金實行專戶存儲制度,對募集資金的存放、使用、項目實施管理、投資項目的變更及使用情況的監督進行了規定。公司已于2022年9月與保薦機構國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鹽田支行、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東門支行、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車公廟支行、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龍崗支行、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鐵路支行、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分行簽訂《募集資金專戶存儲三方監管協議》,明確了各方的權利和義務。上述協議與上海證券交易所募集資金監管協議范本不存在重大差異,公司在使用募集資金時已經嚴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資金專戶存儲情況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募集資金專戶存儲情況如下:

單位:人民幣/元

注:上表數據中包含現金管理的金額43,900.78 萬元。

三、本年度募集資金的實際使用情況

(一)募集資金投資項目(以下簡稱“募投項目”)的資金使用情況

截2022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實際投入相關項目的募集資金款項共計人民幣44,806.69萬元,具體使用情況詳見附表1: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對照表。

(二)募投項目先期投入及置換情況

2022年9月27日,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和第三屆監事會第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使用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投項目及已支付發行費用的自籌資金的議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資金36,001.93萬元置換預先投入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自籌資金。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22年9月29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披露的《關于使用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投項目及已支付發行費用的自籌資金的公告》(公告編號:2022-003)。公司獨立董事對上述事項發表了明確同意的獨立意見,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關于邦彥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及已支付發行費用的自籌資金的鑒證報告》(信會師報字[2022]第ZA90611號),國信證券出具了《國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于邦彥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投項目及已支付發行費用的自籌資金的核查意見》。

(三)用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情況

2022年11月25日,本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和第三屆監事會第六次會議分別審議通過了《關于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同意公司在確保不改變募集資金用途,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計劃正常進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5,000.00萬元暫時補充流動資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不超過12個月。公司獨立董事、監事會及保薦機構國信證券對本事項均發表了同意意見。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計使用閑置募集資金人民幣5,000.00萬元暫時補充流動資金。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22年11月26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披露的《關于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公告》(公告編號:2022-015)。

(四)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投資相關產品情況

2022年10月18日召開了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六次會議和第三屆監事會第四次會議,審議并通過《關于使用暫時閑置募集資金及自有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議案》,并經2022年11月4日召開的公司2022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同意公司在保證不影響公司募集資金投資計劃正常進行以及確保募集資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過人民幣6億元(含本數)的暫時閑置募集資金和最高不超過人民幣3億元(含本數)的閑置自有資金進行現金管理,可用于購買安全性高、流動性好的投資產品(包括但不限于結構性存款、協議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額存單等),使用期限自公司2022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12個月內有效,在前述額度及使用期限范圍內,資金可以循環滾動使用,并于到期后歸還至募集資金專項賬戶。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情況如下:

單位:人民幣/萬元

說明:本報告中若出現總計數與所列數值總和不符,均為四舍五入所致。

(五)用超募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或歸還銀行貸款情況

2022年10月18日,經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六次會議、第三屆監事會第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使用部分超募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并經2022年11月4日召開的公司2022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同意公司使用5,000.00萬元超募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22年10月19日刊載于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的公告《關于使用部分超募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的公告》(公告編號:2022-007)。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計使用5,000.00萬元超募資金用于補充流動資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資金歸還銀行貸款的情況。

(六)超募資金用于在建項目及新項目(包括收購資產等)的情況

報告期內,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資金用于在建項目及新項目(包括收購資產等)的情況。

(七)節余募集資金使用情況

報告期內,公司不存在節余募集資金投資項目使用情況。

(八)募集資金使用的其他情況

報告期內,公司不存在募集資金使用的其他情況。

四、變更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資金使用情況

(一)變更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情況

本公司2022年年度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未發生變更。

(二)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已對外轉讓或置換情況

本公司2022年年度募集資金投資項目不存在對外轉讓或置換情況。

五、募集資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問題

本年度,公司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資金,并及時、真實、準確、完整披露了募集資金的存放與使用情況,不存在募集資金使用及披露的違規情形。

六、兩次以上融資且當年存在募集資金運用情況

本公司不存在兩次以上融資且當年存在募集資金運用的情況。

七、會計師事務所對公司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出具的鑒證報告的結論性意見。

經鑒證,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認為:邦彥技術2022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專項報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2022年修訂)》(證監會公告〔2022〕15號)、《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一一規范運作》以及《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南第1號一一公告格式(2023年1月修訂)》的相關規定編制,如實反映了邦彥技術2022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

八、保薦人或獨立財務顧問對公司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所出具的專項核查報告的結論性意見。

經核查,保薦機構國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認為:公司2022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符合《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科創板上市公司持續監管辦法(試行)》《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一一規范運作》及《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2022年修訂)》等法規和文件的規定,公司對募集資金進行了專戶存儲和專項使用,并及時履行了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用途和損害股東利益的情形,不存在違規使用募集資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董事會

2023年4月28日

附表1:

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對照表

編制單位:邦彥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

單位:萬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資金總額”包括募集資金到賬后“本年度投入金額”及實際已置換先期投入金額。

注2:“截至期末承諾投入金額”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資金投資計劃為依據確定。

注3:“本年度實現的效益”的計算口徑、計算方法應與承諾效益的計算口徑、計算方法一致。

邦彥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邦彥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開了第三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第三屆監事會第八次會議,分別審議通過了《關于修訂〈董事會議事規則〉的議案》以及《關于修訂〈監事會議事規則〉的議案》,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董事會議事規則》的修訂情況

鑒于公司董事會組成人數由9名調整為7名,根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 號一一規范運作》等相關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結合公司實際情況,決定對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相關內容進行修訂,具體修訂內容如下:

二、《監事會議事規則》的修訂情況

鑒于公司監事會組成人數由3-5名調整為3名,根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 號一一規范運作》等相關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結合公司實際情況,決定對公司《監事會議事規則》相關內容進行修訂,具體修訂內容如下:

除上述修訂內容外,其他條款不變。上述事項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修訂后的制度已于同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邦彥技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3年4月28日

證券代碼:688132 證券簡稱:邦彥技術 公告編號:2023-017

邦彥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2022年度計提資產減值準備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邦彥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及第三屆監事會第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2022年度計提資產減值準備的議案》,該議案無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現將相關內容公告如下:

一、計提資產減值損失準備情況的概述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和公司會計政策的相關規定,為客觀、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財務狀況和2022年度的經營成果,公司及下屬子公司對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資產進行了減值測試,并與年審會計師進行了充分的溝通,對可能發生資產減值損失的相關資產計提減值準備。公司2022年度計提各項資產減值準備合計3,396.61萬元。具體情況如下表所示:

二、計提資產減值準備事項的具體說明

(一)壞賬準備計提依據及金額

公司考慮所有合理且有依據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單項或組合的方式無論是否包含重大融資成份,均按照相當于整個存續期內預期信用損失的金額計量其損失準備。經測試,2022年公司沖回應收票據壞賬準備376.74萬元、計提應收賬款壞賬準備2,570.30萬元、計提其他應收賬款壞賬準備51.63萬元、計提長期應收款壞賬準備6.56萬元、計提合同資產壞賬準備504.02萬元。

(二)存貨跌價準備及合同履約成本減值準備

本報告期末,公司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8號一一資產減值》及公司會計政策,存貨按照成本與可變現凈值孰低計量,并按單個存貨項目計提存貨跌價準備,經測試,公司本期應計提存貨跌價及合同履約成本減值損失640.83萬元。

三、計提資產減值準備對公司的影響

2022年度,公司合并報表口徑共計提資產減值準備共計3,396.61萬元,減少公司合并報表利潤總額3,396.61萬元。(合并利潤總額未計算所得稅影響)。上述金額已經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審計確認。

四、專項意見

(一)董事會意見

公司本次計提資產減值準備符合《企業會計準則》以及公司相關會計政策的規定,依據充分,能夠合理地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資產狀況及經營成果。董事會同意公司本次計提資產減值準備事項。

(二)獨立董事意見

經審閱,我們認為本次計提資產減值準備符合《企業會計準則》和公司相關會計政策的規定,體現了謹慎性原則。本次計提減值準備,能夠真實準確地反映公司資產狀況及經營成果,有助于向投資者提供更加真實、可靠、準確的會計信息,決策程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況。我們一致同意《公司2022年度計提資產減值準備的議案》。

(三)監事會意見

監事會認為,公司根據《企業會計準則》及公司相關會計政策的規定計提資產減值準備,程序合法,依據充分,符合公司資產的實際情況,審議及表決程序符合相關規定。一致同意《公司2022年度計提資產減值準備的議案》。

特此公告。

邦彥技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3年4月28日

證券代碼:688132 證券簡稱:邦彥技術 公告編號:2023-018

邦彥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預計2023年度日常關聯交易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本日常關聯交易預計事項無需要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 日常關聯交易對上市公司的影響:邦彥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及子公司預計2023年度日常關聯交易是為了滿足公司日常經營活動,有利于促進公司持續、穩定發展。交易定價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則,不影響公司的獨立性,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的情形,不會對關聯人形成依賴。

一、日常關聯交易基本情況

(一)日常關聯交易履行的審議程序

2023年4月26日,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預計2023年度日常關聯交易的議案》,關聯董事祝國勝、祝國強、胡霞回避表決,表決結果:4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2023年4月26日,公司第三屆監事會第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預計2023年度日常關聯交易的議案》,關聯監事江芳回避表決,表決結果:2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公司獨立董事已就該議案進行了事前認可,并發表了事前認可意見如下:公司與關聯方的日常關聯交易是基于正常的經營活動而產生的;關聯交易價格公允,交易方式符合市場規則,不會對公司獨立性產生影響,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因此,我們一致同意將《關于預計2023年度日常關聯交易的議案》提交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審議。

獨立董事對該議案進行審議并發表獨立意見如下:公司與關聯方的日常關聯交易是基于正常的經營活動而產生的;關聯交易價格公允,交易方式符合市場規則,不會對公司獨立性產生影響。關聯董事對本次關聯交易事項進行了回避表決,董事會的審議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因此,我們同意該事項。

公司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對本次日常關聯交易預計事項發表了書面意見如下:公司本次日常關聯交易預計事項屬于正常經營往來,參考市場價格定價,定價公平合理,程序合法,未損害公司和股東利益,關聯委員祝國勝回避表決,表決結果:2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表決通過,因此我們同意將該議案提交至公司董事會審議。

本日常關聯交易預計事項無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二)2023年度日常關聯交易預計金額和類別

單位:萬元

注:1、以上數據均為不含稅數據,上年實際發生金額經審計,本次預計金額未經審計;

2、“占同類業務比例”計算基數為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的同類業務數據總額;

3、部分合計數與各加數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數上存在差異,這些差異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三)前次日常關聯交易的執行情況

公司2022年5月13日第三屆董事會第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向員工出租宿舍的議案》。前次關聯交易情況詳見下表:

單位:萬元

注:公司未預計2022年度關聯交易金額。

二、關聯方介紹和關聯關系

(一) 祝國強

1.基本情況:1965年出生,中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大專學歷。最近三年擔任公司董事、副總經理。

2、關聯關系:祝國強先生是本公司董事、副總經理,符合《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第15.1條規定的關聯關系情形,與公司構成關聯關系。

3、履約能力:根據關聯交易方的財務狀況,具備充分的履約能力,能嚴格遵守合同約定。

(二)胡霞

1、基本情況:1977年出生,中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碩士學歷。最近三年擔任公司董事、副總經理。

2、關聯關系:胡霞女士是本公司董事、副總經理,符合《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第15.1條規定的關聯關系情形,與公司構成關聯關系。

3、履約能力:根據關聯交易方的財務狀況,具備充分的履約能力,能嚴格遵守合同約定。

(三)江芳

1、基本情況:1983年出生,中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本科學歷。最近三年擔任公司財經管理部總監,2021年9月至今擔任公司職工代表監事。

2、關聯關系:江芳女士是本公司職工代表監事,符合《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第15.1條規定的關聯關系情形,與公司構成關聯關系。

3、履約能力:根據關聯交易方的財務狀況,具備充分的履約能力,能嚴格遵守合同約定。

三、日常關聯交易主要內容

(一)關聯交易主要內容

公司及子公司與關聯方2023年度的預計日常關聯交易主要為向關聯方出租房屋。各項交易根據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則進行。交易價格均按照市場公允價格執行;當交易的價格沒有明確的市場價格和政府指導價時,交易雙方經協商確定交易價格,并簽訂相關的關聯交易協議,對關聯交易價格予以明確。

(二)關聯交易協議簽署情況

公司與以上關聯方簽署了《房屋租賃合同》,就出租房屋事宜進行了約定,協議期限為2022年07月15日起至2027年07月14日止,如在租賃期限內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租賃合同提前到期并終止。

四、關聯交易對上市公司的影響

公司及子公司與上述關聯方之間的關聯交易,基于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而產生的。日常關聯交易的定價政策嚴格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一般商業原則,不存在損害公司和股東權益的情形。上述交易的發生不會對公司持續經營能力、盈利能力及資產獨立性等產生不利影響。

五、保薦機構核查意見

經核查,國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保薦機構”)認為,本次日常關聯交易預計事項已經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審議通過,關聯董事回避了表決,獨立董事發表了事前認可意見和同意上述交易的獨立意見,決策程序符合《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一一規范運作》、《公司章程》及公司關聯交易管理制度等相關規定;本次日常關聯交易預計事項基于公司經營管理需要而進行,關聯交易定價遵循市場化原則,不存在損害公司及非關聯股東利益的情形。保薦機構對公司本次關聯交易事項無異議。

特此公告

邦彥技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3年4月28日

證券代碼:688132 證券簡稱:邦彥技術 公告編號:2023-019

邦彥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請綜合授信額度

并提供擔保及接受關聯方擔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被擔保人名稱:邦彥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全資子公司北京特立信電子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特立信”)、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中網信安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網信安”);

● 本次擔保金額及已實際為其提供的擔保余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擬向銀行等金融機構申請不超過人民幣6億元人民幣的綜合授信額度,并為公司全資子公司特立信、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網信安申請銀行綜合授信提供不超過2億元的擔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的對外擔保余額為0萬元;

● 本次擔保是否有反擔保:無;

● 本次擔保尚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一、情況概述

(一)基本情況

2023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擬向銀行等金融機構申請不超過人民幣6億元人民幣的綜合授信額度,授信額度在有效期內可循環使用。授信業務包括但不限于辦理流動資金貸款、銀行承兌匯票、國內信用證、應收賬款保理、進出口押匯、商業票據貼現、銀行保函等各種貸款及貿易融資業務。授信具體業務品種、額度和期限,以金融機構最終核定為準。以上授信額度不等于公司的實際融資金額,實際融資金額在總授信額度內,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與金融機構實際發生的融資金額為準,具體融資金額及品種將視公司業務發展的實際需求來合理確定。

為保證上述綜合授信融資方案的順利實施,根據公司及下屬子公司的經營和發展需要,在確保規范運作和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擬為全資子公司特立信及控股子公司中網信安申請金融機構授信等業務提供總額不超過人民幣2億元的擔保額度,同時接受下屬全資子公司為本公司提供的擔保。擔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資產抵押、保證擔保等擔保方式,具體以實際簽署的協議為準。

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祝國勝先生作為公司關聯方,擬為公司向銀行申請綜合授信額度無償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前述擔保未收取任何擔保費用,公司也未向其提供反擔保,符合公司和全體股東的利益,對公司發展起到積極作用,不存在損害公司和其它股東利益的情形。

上述授信及擔保事項有效期自公司2022年度股東大會審議批準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東大會召開日前有效,并提請股東大會授權公司管理層根據公司實際經營情況的需要,在上述有效期、綜合授信額度及擔保額度范圍內,辦理公司相關事宜并簽署有關與各家銀行發生業務往來的相關各項法律文件。依據《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的規定,祝國勝先生系公司關聯方,擬為公司向銀行申請綜合授信額度無償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本次交易構成關聯交易。但根據上述規則7.2.11(五)的規定,上市公司單方面獲得利益的交易,包括受贈現金資產、獲得債務減免、接受擔保和資助等,可以免予按照關聯交易的方式審議和披露。

(二)決策程序

公司已于2023年4月26日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及第三屆監事會第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請綜合授信額度并提供擔保及接受關聯方擔保的議案》,獨立董事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本次事項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二、被擔保人的基本情況

(一)北京特立信電子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1992年12月27日

2.注冊地址:北京市海淀區蓮花苑5號樓15層1501室

3.法定代表人:晏元貴

4.注冊資本:2000萬元人民幣

5.企業類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資或控股)

6.經營范圍:制造計算機軟硬件及外部設備、通信設備、智能化機械、工業自動化控制設備;計算機軟硬件及外部設備、通信設備、智能化機械、工業自動化控制設備的技術開發、技術服務、銷售。(市場主體依法自主選擇經營項目,開展經營活動;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依批準的內容開展經營活動;不得從事國家和本市產業政策禁止和限制類項目的經營活動。)

7.股權結構:邦彥技術股份有限公司持股99%,深圳市邦彥通信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邦彥通信”)持股1%,邦彥通信為公司全資子公司。

8.主要財務數據:

單位:萬元

注:上述財務數據已經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審計。

9.不存在影響被擔保人償債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項,被擔保人不是失信被執行人。

(二)深圳市中網信安技術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7年11月28日

2.注冊地址:深圳市龍崗區園山街道大康社區志鶴路100號1401

3.法定代表人:祝國強

4.注冊資本:2000萬元人民幣

5.企業類型:有限責任公司

6.經營范圍:一般經營項目是:計算機軟硬件及輔助設備、信息安全產品、密碼產品、網絡通信產品、安全技術防范產品的研發與銷售;計算機信息系統、信息安全系統的開發與集成;網絡、信息安全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技術咨詢和技術服務(以上均不含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需前置審批和禁止的項目);計算機軟件、信息系統軟件的開發、銷售;信息系統設計、集成、運行維護;信息技術咨詢;集成電路設計、研發。

7.股權結構:邦彥技術股份有限公司持股80%,深圳市中網信安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持股20%。

8.主要財務數據:

單位:萬元

注:上述財務數據已經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審計。

9.不存在影響被擔保人償債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項,被擔保人不是失信被執行人。

三、擔保協議的主要內容

公司目前尚未簽訂相關授信及擔保協議,具體授信及擔保金額、擔保類型、擔保方式、擔保期限以及簽約時間以實際簽署的合同為準。公司管理層將根據實際經營情況的需要,在擔保額度內辦理具體事宜。

四、擔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上述授信及擔保事項系為了確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產經營開展需要并結合目前業務情況進行的額度預計,符合公司整體經營的實際需要,有助于滿足公司日常資金使用及擴大業務范圍需求,有利于提高公司整體融資效率。被擔保對象均為公司合并報表范圍內的控股子公司,生產經營穩定,無逾期擔保事項,擔保風險可控。

本次被擔保方包括非全資控股企業深圳市中網信安技術有限公司,由于上述非全資控股子公司少數股東自身性質,信用情況較難被金融機構認可,對于中網信安的擔保其他少數股東將不提供同比例擔保。

五、董事會意見

全體董事一致認為:本次授信及擔保額度預計符合公司整體生產經營的實際需要,有助于滿足公司日常資金使用及擴大業務范圍需求,有利于提高公司整體融資效率。被擔保對象均為公司合并報表范圍內的控股子公司,生產經營穩定,無逾期擔保事項,擔保對象具有足夠償還債務的能力,擔保風險可控,不存在資源轉移或利益輸送情況,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尤其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

六、監事會意見

監事會認為:本次授信及擔保是基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經營和業務拓展需要,符合公司及子公司經營發展的實際需要,本次擔保對外涉及主體均為公司控股子公司,其資信狀況良好,公司擁有絕對的控制力,能有效的控制和防范擔保風險。公司實際控制人、控股股東祝國勝先生自愿為公司本次申請綜合授信額度無償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該擔保未收取任何擔保費用,公司也未向其提供反擔保,符合公司和全體股東的利益,不會對公司生產經營造成不利影響,也不存在損害公司和全體股東,尤其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

七、獨立董事意見

經核查,我們認為本次公司及子公司申請綜合授信額度并提供擔保事項是為滿足經營發展的資金需求,符合公司實際經營情況和整體發展戰略。公司的擔保對象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能夠有效控制和防范擔保風險。決策和審批程序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因此,我們同意本次公司及子公司申請綜合授信額度并提供擔保事項,并將該議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

八、保薦機構意見

經核查,保薦機構認為:本次擔保額度預計事項已經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尚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決策程序符合《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一一規范運作》《公司章程》及公司對外擔保管理制度等相關規定;本次擔保額度預計系基于公司經營管理需要而進行,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的情形。保薦機構對公司本次擔保額度預計事項無異議。

九、累計對外擔保金額及逾期擔保的金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為第三方提供擔保的事項,公司對全資子公司與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擔保余額為0元。公司不存在逾期擔保,不存在涉及訴訟的擔保。

特此公告。

邦彥技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3年4月28日

證券代碼:688132 證券簡稱:邦彥技術 公告編號:2023-021

邦彥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召開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股東大會召開日期:2023年5月18日

● 本次股東大會采用的網絡投票系統:上海證券交易所股東大會網絡投票系統

一、 召開會議的基本情況

(一) 股東大會類型和屆次

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

(二) 股東大會召集人:董事會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東大會所采用的表決方式是現場投票和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

(四) 現場會議召開的日期、時間和地點

召開日期時間:2023年5月18日 14點 30分

召開地點:深圳市龍崗區園山街道大康社區志鶴路100號1號樓5樓會議室

(五) 網絡投票的系統、起止日期和投票時間。

網絡投票系統:上海證券交易所股東大會網絡投票系統

網絡投票起止時間:自2023年5月18日

至2023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絡投票系統,通過交易系統投票平臺的投票時間為股東大會召開當日的交易時間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過互聯網投票平臺的投票時間為股東大會召開當日的9:15-15:00。

(六) 融資融券、轉融通、約定購回業務賬戶和滬股通投資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資融券、轉融通業務、約定購回業務相關賬戶以及滬股通投資者的投票,應按照《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 一 規范運作》等有關規定執行。

(七) 涉及公開征集股東投票權

不涉及

二、 會議審議事項

本次股東大會審議議案及投票股東類型

本次會議還將聽取《2022年度獨立董事述職報告》。

1、 說明各議案已披露的時間和披露媒體

上述議案已經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第三屆監事會第八次會議審議通過,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同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體上的公告及文件。

2、 特別決議議案:無

3、 對中小投資者單獨計票的議案:4、5、8、9

4、 涉及關聯股東回避表決的議案:5

應回避表決的關聯股東名稱: 祝國勝、祝國強

5、 涉及優先股股東參與表決的議案:無

三、 股東大會投票注意事項

(一) 本公司股東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股東大會網絡投票系統行使表決權的,既可以登陸交易系統投票平臺(通過指定交易的證券公司交易終端)進行投票,也可以登陸互聯網投票平臺(網址:vote.sseinfo.com)進行投票。首次登陸互聯網投票平臺進行投票的,投資者需要完成股東身份認證。具體操作請見互聯網投票平臺網站說明。

(二) 同一表決權通過現場、本所網絡投票平臺或其他方式重復進行表決的,以第一次投票結果為準。

(三) 股東對所有議案均表決完畢才能提交。

四、 會議出席對象

(一) 股權登記日下午收市時在中國登記結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記在冊的公司股東有權出席股東大會(具體情況詳見下表),并可以以書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會議和參加表決。該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東。

(二) 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

(三) 公司聘請的律師。

(四) 其他人員

五、 會議登記方法

(一)登記時間:2023年5月17日(9:30-12:00,13:00-17:00)

(二)登記地點:深圳市龍崗區園山街道大康社區志鶴路100號2101董事會辦公室

(三)登記方式:

1、自然人股東:自然人股東親自出席會議的,應出示本人身份證或其他能夠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證件或證明、股票賬戶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會議的,代理人還應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證件、股東授權委托書,詳見附件1。

2、法人股東:由法定代表人親自出席會議的,應出示其本人身份證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原件、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并加蓋公章、股票賬戶卡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會議的,代理人應出示其本人身份證原件、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并加蓋公章、股票賬戶卡原件、授權委托書(加蓋公章)。出席會議的股東及股東代理人請攜帶相關證件原件到場。

3、股東可以通過郵件和信函方式登記,以公司接收郵件或信函抵達公司的時間為準,郵件及信函須寫明股東姓名、股東賬戶、聯系地址、聯系電話,并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證明材料掃描件或復印件,郵件標題或信函上請注明“參加股東大會”字樣,并與公司確認收到后方視為登記成功。出席會議時需攜帶登記材料原件,以作出席資格復核。

為保證本次股東大會的順利召開,減少會前登記時間,請出席現場股東大會的股東及股東代理人提前登記確認。

六、 其他事項

(一)聯系方式

登記地址:深圳市龍崗區園山街道大康社區志鶴路100號2101董事會辦公室

郵編:518100

電話:0755-86168628

郵箱:irm@bangyan.com.cn

聯系人:王梓怡

(二)現場參會注意事項

1、股東或股東代理人在參加現場會議時須攜帶上述證明文件,并于會議開始前半個小時內到達會議地點,公司不接受電話方式辦理登記。

2、會期半天,出席會議人員食宿及交通費用自理。

特此公告。

邦彥技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3年4月28日

附件1:授權委托書

● 報備文件

提議召開本次股東大會的董事會決議

附件1:授權委托書

授權委托書

邦彥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茲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單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8日召開的貴公司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并代為行使表決權。

委托人持普通股數:

委托人持優先股數:

委托人股東帳戶號:

委托人簽名(蓋章): 受托人簽名:

委托人身份證號: 受托人身份證號: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備注:

委托人應在委托書中“同意”、“反對”或“棄權”意向中選擇一個并打“√”,對于委托人在本授權委托書中未作具體指示的,受托人有權按自己的意愿進行表決。

證券代碼:688132 證券簡稱:邦彥技術 公告編號: 2023-011

邦彥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2022年度利潤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邦彥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2022年度擬不進行利潤分配,不派發現金分紅,不送紅股,不以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

● 本次利潤分配方案已經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及第三屆監事會第八次會議審議通過,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 本年度擬不進行利潤分配,主要原因為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財務報表未分配利潤為負數,尚不滿足利潤分配條件。

一、利潤分配方案內容

經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審計,2022年度公司歸屬于母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為41,117,840.38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潤為- 92,262,014.97元,其中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潤為-95,137,050.01元。根據《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3號一一上市公司現金分紅》、《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一一規范運作》及《公司章程》等相關規定,由于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財務報表未分配利潤為負數,尚不滿足利潤分配條件,經公司董事會決議,公司2022年度利潤分配方案為:不派發現金分紅、不送紅股、不以公積金轉增股本。本次利潤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二、2022年度擬不進行利潤分配的情況說明

根據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五條第(二)項的規定,公司擬實施現金分紅時應滿足的條件之一為:“公司該年度實現的可分配利潤(即公司彌補虧損、提取公積金后所余的稅后利潤)為正值”,結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3號一一上市公司現金分紅》《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一一規范運作》等相關法律法規,因公司2022年度可分配利潤為負值 ,尚不滿足利潤分配的條件,且為保證公司的正常經營和持續發展,公司2022年度擬不派發現金分紅,不送紅股,不以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

三、公司履行的決策程序

(一)董事會審議和表決情況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2022年度利潤分配方案的議案》,鑒于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潤為負,尚不滿足利潤分配條件,為保障和滿足公司正常經營和可持續發展需要。董事會一致同意公司2022年度不進行利潤分配、不送紅股,也不以資本公積轉增股本,并同意將該議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

(二)獨立董事意見

經核查,公司獨立董事認為公司2022年度利潤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及公司實際情況,不會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合法權益。同意將本議案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三)監事會意見

監事會認為:根據《公司章程》規定,公司尚不滿足利潤分配條件,同意公司2022年度不進行利潤分配。該利潤分配方案不會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的合法權益,同意本次利潤分配方案并同意將該議案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四、相關風險提示

公司2022年度利潤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的實際經營情況,不會對公司的正常經營活動產生影響。該利潤分配方案尚需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特此公告。

邦彥技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3年4月28日

證券代碼:688132 證券簡稱:邦彥技術 公告編號: 2023-013

邦彥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調整董事會專門委員會成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邦彥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開了第三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董事會專門委員會成員的議案》,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公司董事會選舉祝國強為戰略委員會委員,任期自本次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至本屆董事會任期屆滿之日止。

調整后的公司戰略委員會成員如下:

戰略委員會:祝國勝、祝國強、柴遠波

公司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提名委員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成員保持不變。

特此公告。

邦彥技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3年4月28日

證券代碼:688132 證券簡稱:邦彥技術 公告編號:2023-015

邦彥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會計政策變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邦彥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以下簡稱“財政部”)頒布的企業會計準則及財政部會計司關于企業會計準則相關實施問答的有關規定變更相應的會計政策。

● 本次會計政策變更無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一、會計政策變更概述及影響

(1)執行《企業會計準則解釋第15號》

1、會計政策變更的原因

財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發布了《企業會計準則解釋第15號》(財會〔2021〕35號,以下簡稱“解釋第15號”)。

2、會計政策變更日期

根據該準則的要求,公司決定自2022年1月1日起執行新的準則。

3、會計政策變更主要內容

① 關于試運行銷售的會計處理

解釋第15號規定了企業將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或者研發過程中產出的產品或副產品對外銷售的會計處理及其列報,規定不應將試運行銷售相關收入抵銷成本后的凈額沖減固定資產成本或者研發支出。該規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對于財務報表列報最早期間的期初至2022年1月1日之間發生的試運行銷售,應當進行追溯調整。執行該準則未對本公司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產生重大影響。

②關于虧損合同的判斷

解釋第15號明確企業在判斷合同是否構成虧損合同時所考慮的“履行該合同的成本”應當同時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與履行合同直接相關的其他成本的分攤金額。該規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企業應當對在2022年1月1日尚未履行完所有義務的合同執行該規定,累積影響數調整施行日當年年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關的財務報表項目,不調整前期比較財務報表數據。執行該準則未對本公司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產生重大影響。

4、會計政策變更對公司的影響

本次會計政策變更是公司根據財政部修訂的最新會計準則進行的相應變更,不會對公司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產生重大影響,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的情形。

(2)執行《企業會計準則解釋第16號》

財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公布了《企業會計準則解釋第16號》(財會〔2022〕31號,以下簡稱“解釋第16號”)。

① 關于發行方分類為權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關股利的所得稅影響的會計處理

解釋第16號規定對于企業分類為權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關股利支出按照稅收政策相關規定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的,應當在確認應付股利時,確認與股利相關的所得稅影響,并按照與過去產生可供分配利潤的交易或事項時所采用的會計處理相一致的方式,將股利的所得稅影響計入當期損益或所有者權益項目(含其他綜合收益項目)。

該規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相關應付股利發生在 2022年1月1日至施行日之間的,按照該規定進行調整;發生在 2022年1月1日之前且相關金融工具在2022 年1月1日尚未終止確認的,應當進行追溯調整。

執行該規定未對本公司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產生重大影響。

②關于企業將以現金結算的股份支付修改為以權益結算的股份支付的會計處理

解釋第16號明確企業修改以現金結算的股份支付協議中的條款和條件,使其成為以權益結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無論發生在等待期內還是結束后),應當按照所授予權益工具修改日當日的公允價值計量以權益結算的股份支付,將已取得的服務計入資本公積,同時終止確認以現金結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確認的負債,兩者之間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

該規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2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有關交易,按照該規定進行調整; 2022年1月1日之前發生的有關交易未按照該規定進行處理的,應當進行追溯調整,將累計影響數調整2022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其他相關項目,不調整前期比較財務報表數據。

執行該規定未對本公司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產生重大影響。

二、審議程序及專項意見

(1)董事會審議情況

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會計政策變更的議案》,公司本次會計政策變更系根據財政部發布的企業會計準則、解釋與通知要求做出調整,無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上述變更事項在提交公司董事會審議前,已經公司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審議確認。

(2)獨立董事意見

本次會計政策變更是根據財政部相關文件規定進行的合理變更,符合財政部、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等監管機構的相關規定,能夠更加客觀、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符合公司和全體股東的利益。本次會計政策變更的決策程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同意公司本次會計政策變更。

(3)監事會意見

公司第三屆監事會第八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會計政策變更的議案》,監事會認為:公司本次會計政策的變更,符合財政部會計準則的相關規定與通知要求,能夠更加客觀、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本次會計政策變更的決策程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不存在損害公司和全體股東利益的情形。公司監事會同意公司此次會計政策變更。

特此公告。

邦彥技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3年4月28日

證券代碼:688132 證券簡稱:邦彥技術 公告編號:2023-016

邦彥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續聘會計師事務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擬聘任的會計師事務所名稱: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擬聘任會計師事務所的基本情況

(一)機構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資者保護能力

2022年末,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計已計提職業風險基金1.61億元,購買的職業保險累計賠償限額為12.50億元,職業風險基金計提及職業保險購買符合財政部關于《會計師事務所職業風險基金管理辦法》等文件的相關規定。

近三年在執業行為相關民事訴訟中承擔民事責任的情況:

3、誠信記錄

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執業行為受到刑事處罰無、行政處罰2次、監督管理措施30次、自律監管措施無和紀律處分2次,涉及從業人員82名。

(二) 項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項目合伙人近三年從業情況

姓名:付忠偉

(2)簽字注冊會計師近三年從業情況

姓名:趙亮

(3)質量控制復核人近三年從業情況

姓名:覃業志

2、項目組成員獨立性和誠信記錄情況

項目合伙人、簽字注冊會計師和質量控制復核人不存在違反《中國注冊會計師職業道德守則》對獨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人員過去三年沒有不良記錄。

3、審計收費

公司2022年度的審計費用為人民幣80萬元。2022年審計費用定價原則主要基于公司的業務規模、所處行業和會計處理復雜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據審計人員配備情況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務所的收費標準確定。

公司董事會提請股東大會授權公司經理層根據2023年公司實際業務情況和市場情況等與審計機構協商確定審計費用(包括財務報告審計費用和內部控制審計費用),并簽署相關服務協議等事項。

二、擬續聘會計事務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審查意見

公司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對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的獨立性、專業勝任能力、投資者保護能力進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審查,在查閱了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的基本情況、資格證照和誠信記錄等相關信息后,認為其具備證券、期貨相關業務執業資格,具備審計的專業能力和資質,在為公司提供審計服務期間,堅持獨立審計原則,勤勉盡責,客觀、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切實履行了審計機構應盡的職責。一致同意將續聘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為公司2023年度審計機構事項提交公司董事會審議。

(二)獨立董事的事前認可情況和獨立意見

公司獨立董事就續聘會計師事務所進行了事前認可:我們作為公司獨立董事,就公司擬續聘會計師事務所的事項向公司管理層了解具體情況,并審核了擬續聘會計師事務所的相關資質等證明資料。我們認為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具有證券相關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具備對上市公司進行年度審計的經驗和能力,對公司的財務審計和內部控制審計客觀、公正。公司擬續聘會計師事務所的事項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的情況。同意將《關于續聘會計師事務所的議案》提交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審議。

公司獨立董事就擬續聘會計師事務所發表了獨立意見: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對公司2022年度會計報表審計過程中,態度認真、工作嚴謹、行為規范,結論客觀,能按照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要求,遵守會計師事務所的職業道德規范,客觀、公正地對公司會計報表發表意見。公司續聘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為公司2023年度審計機構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我們同意續聘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為公司2023年度審計機構,并同意將該議案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三)董事會的審議和表決情況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續聘會計師事務所的議案》。同意公司續聘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為公司2023年度審計機構。

(四)監事會的審議和表決情況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開第三屆監事會第八次會議,審議并通過了《關于續聘會計師事務所的議案》。監事會認為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備良好的職業操守和專業能力,在對公司具體審計工作中,能夠做到勤勉盡責、認真履職,客觀、公正地評價公司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同意公司續聘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為公司2023年度審計機構。

(五)本次續聘會計師事務所事項尚需提請公司股東大會審議,并自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邦彥技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3年4月28日

證券代碼:688132 證券簡稱:邦彥技術 公告編號:2023-020

邦彥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屆監事會第八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監事會及全體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一、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邦彥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三屆監事會第八次會議于2023年4月26日采用現場結合通訊的方式召開。本次會議通知及相關材料已于2023年4月16日以郵件的方式送達公司全體監事。因增加臨時提案,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發出補充通知及相關提案和附件送達全體監事。會議應出席監事3人,實際出席監事3人,會議由監事會主席江芳主持,本次會議的召開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會議決議合法、有效。

二、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經全體監事表決,形成決議如下:

(一)審議通過《關于公司2022年年度報告及其摘要的議案》

監事會認為:公司2022年年度報告及其摘要的編制和審議程序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等內部規章制度的規定,其內容與格式符合中國證監會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的各項規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年度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等事項。年度報告披露的信息真實、準確、完整,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表決結果:同意3票,反對0票,棄權0票。

該議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的《2022年年度報告》及其摘要。

(二)審議通過《關于公司2022年度監事會工作報告議案》

監事會認為:報告期內,監事會嚴格按照《公司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公司《監事會議事規則》的要求,遵守誠信原則,從切實維護公司利益和全體股東權益出發,認真履行監督職責。

表決結果:同意3票,反對0票,棄權0票。

該議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

(三)審議通過《關于續聘會計師事務所的議案》

監事會認為: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備良好的職業操守和專業能力,在對公司具體審計工作中,能夠做到勤勉盡責、認真履職,客觀、公正地評價公司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同意公司續聘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為公司2023年度審計機構。

表決結果:同意3票,反對0票,棄權0票。

該議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的《關于續聘會計師事務所的公告》。

(四)審議《關于公司監事薪酬方案的議案》

鑒于本議案所有監事均為關聯監事應當回避表決,故本議案直接提交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進行審議。

該議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

(五)審議通過《關于公司2022年度財務決算報告的議案》

監事會認為:公司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的要求編制的《2022 年度財務決算報告》,真實反映了公司2022 年度財務狀況和整體運營情況。

表決結果:同意3票,反對0票,棄權0票。

該議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

(六)審議通過《關于公司2022年度利潤分配方案的議案》

監事會認為:根據《公司章程》規定,公司尚不滿足利潤分配條件,同意公司2022年度不進行利潤分配。該利潤分配方案不會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的合法權益,同意本次利潤分配方案并同意將該議案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表決結果:同意3票,反對0票,棄權0票。

該議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的《關于2022年度利潤分配方案的公告》。

(七)審議通過《關于公司會計政策變更的議案》

監事會認為:公司本次會計政策的變更,符合財政部會計準則的相關規定與通知要求,能夠更加客觀、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本次會計政策變更的決策程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不存在損害公司和全體股東利益的情形。公司監事會同意公司此次會計政策變更。

表決結果:同意3票,反對0票,棄權0票。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的《關于會計政策變更的公告》。

(八)審議通過《關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請綜合授信額度并提供擔保及接受關聯方擔保的議案》

監事會認為:本次授信及擔保是基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經營和業務拓展需要,符合公司及子公司經營發展的實際需要,本次擔保對外涉及主體均為公司控股子公司,其資信狀況良好,公司擁有絕對的控制力,能有效的控制和防范擔保風險。公司實際控制人、控股股東祝國勝先生自愿為公司本次申請綜合授信額度無償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該擔保未收取任何擔保費用,公司也未向其提供反擔保,符合公司和全體股東的利益,不會對公司生產經營造成不利影響,也不存在損害公司和全體股東,尤其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

表決結果:同意3票,反對0票,棄權0票。

該議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的《關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請綜合授信額度并提供擔保及接受關聯方擔保的公告》。

(九)審議通過《關于預計2023年度日常關聯交易的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2票,反對0票,棄權0票。關聯監事江芳回避表決。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的《關于預計2023年度日常關聯交易的公告》。

(十)審議通過《關于2022年度計提資產減值準備的議案》

監事會認為,公司根據《企業會計準則》及公司相關會計政策的規定計提資產減值準備,程序合法,依據充分,符合公司資產的實際情況,審議及表決程序符合相關規定。

表決結果:同意3票,反對0票,棄權0票。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的《關于2022年度計提資產減值準備的公告》。

(十一)審議通過《關于〈2022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的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3票,反對0票,棄權0票。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的《2022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

(十二)審議通過《關于修訂〈監事會議事規則〉的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3票,反對0票,棄權0票。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的《關于修訂公司部分制度的公告》。

該議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

(十三)審議通過《關于未彌補虧損達實收股本總額三分之一的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3票,反對0票,棄權0票。

該議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

(十四)審議通過《關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報告的議案》

董事會編制2023年第一季度報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證監會的規定,報告內容真實、準確、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實際情況,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表決結果:同意3票,反對0票,棄權0票。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的《2023年第一季度報告》。

特此公告。

邦彥技術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

2023年4月28日

本版導讀

邦彥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修訂公司部分制度的公告 2023-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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