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有利夯實我國市場經濟基石

日期:2023-04-28 11:38:45 作者:fuli 瀏覽: 查看評論 加入收藏


就不動產登記本身而言,將發揮兩方面作用:

其一,有利于澄清全國不動產底數,讓政府真正準確掌握全國不動產信息,為中央制定有關不動產政策提供準確依據,有利于對全國不動產實施宏觀調控。之前由于不動產登記分屬不同部門,導致全國不動產信息處于支離破碎狀態,使中央決策機構難以掌握準確信息,在制定相關不動產政策時心中缺乏足夠的底氣,以至一些不動產政策難以真正接地氣,也難以真正發展政策的有效調控或監管作用。而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推出之后,上述問題便可迎刃而解,不動產所有信息能夠統一整合,為制定政策提供準確依據。

其二,將各部門信息統一整合到自然資源部屬下的不動產登記機構,可有效打破不動產信息相互封鎖和分割格局,極大地提高不動產登記效率和效益。可將之前分屬國土、住建、林業、草原、海洋、水利等部門主管發放不動產權屬證書,使各種登記體系和登記樣式由混亂到整齊劃一轉化歸屬到一個統一機構,既大大節約了政府登記成本、提高了政府辦證效率,極大地體現政府在不動產管理上的嚴肅性、權威性和公信力,也節省了老百姓的辦證時間,有利消除民眾辦證跑多部門出現的“門難進、臉難看”現象,將極大地贏得全國民眾的擁護。

從不動產登記更深層意義上看,將釋放三個層面的積極信號:

一是可有效整合行政資源,規范權力運行,消除權力尋租空間,能有效遏制不動產領域的腐敗問題,紓緩社會不滿情緒。由于不動產統一登記一改過去零亂分散格局,將政府相關辦證職能整合到一起,不僅能提高辦證效率,更能強化辦證監督力,堵塞不動產登記可能出現的各種漏洞;尤其是之前靠輿論媒體曝光的“房爺”、“房叔”、“房姐”和“房妹”等現象不再有生存空間,無論誰在什么城市購買有不動產,都將不可能逃避登記,可通過不動產統一登記使所有人的不動產信息實現透明和可對稱,這樣可對腐敗問題形成有效制衡的監督體系,使靠收受房產進行暗地利益輸送的行為不再有生存的社會土壤。

二是可為建立房地產長效調控機制以及未來開征房產稅創造有利條件,在不動產制度的推動下,我國房價將會趨于理性和穩定,房產稅也將離我們越來越近。任何一項制度都帶有政治和經濟雙重目的性,雖然不動產登記從表面上看起來僅僅是不動產在登記上實現全國統一聯網的一種形式,但這種形式是隱含更深層意義的。可以預測,不動產實現統一登記之后,如果國家再依據統一不動產信息開征房產稅,對于房產擁有者而言,會增加房產持有成本,將手中擁有多套房產推向市場,這樣可有效增加市場住房的供應量,房價有可能會出現下跌,這對于購房剛需族來說是利好消息。同時,房產稅開征之后,屬于地方政府的主要稅源,這樣使現在過度依賴土地財政的地方政府收入會轉向到房產稅上,這對于引導房地產業健康可持續發展將起到積極推動作用。

三是實現以法律對不動產權益的界定,對于保護私有財產、化解社會矛盾以及實現“恒產者有恒心”的社會治理格局起到有效促進作用。之前,由于缺乏不動產全國統一登記,存在漏登、重疊、錯登以及產權不明晰等問題,為一些居心不良的人試圖通過利用不動產法律缺失的漏洞達到擅自侵吞他人不動產之目的提供了契機,容易造成不動產之間的糾紛和矛盾。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實施之后,上述問題和矛盾將會得到有效化解,有利保護權利人合法財產權,保障不動產交易安全。尤其,可讓民眾吃下一顆“定心丸”,對于國人勤儉持家增加不動產投資擴大生產經營將起到有效激勵作用,也更為保護民營企業家的財產權益起到有的社會督促作用。顯然,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將有效維護不動產市場的正常交易秩序,推動我國社會發展與進步。

總之,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利國利民,通過這項制度可明確不動產權利的歸屬和權利內容,維護不動產權利人的合法權益;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不動產交易效率,確保市場對資源配置起決定性作用;尤其不動產登記制度能夠提供準確、及時的信息,有助于政府更好地支持財政投資,提高資源配置效率,從而促進我國經濟社會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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