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時期的臺諫制度,對皇權、相權的影響

日期:2023-05-03 11:51:41 作者:fuli 瀏覽: 查看評論 加入收藏


臺諫官更多時候時直接向皇帝服務的,所以它們也容易受到一些奸佞的利用,借助皇帝之手鏟除政治上的敵人,在兩宋官場這樣的事情屢見不鮮。

其它朝代臺諫制度僅僅只是一個監察部門,為何在宋朝時期卻成為了最高監察機構,主要的原因之一就是它涵蓋了中央監察系統、相權以及軍權,這樣的情景可謂是前無古人。

由此觀之,宋朝臺諫官的權力涉及到軍事、政治等各個方面,臣子、君王一旦有行為上的錯誤亦或者決策上的問題,他們都可以在第一時間反對乃至于否決。

從某個角度來說,臺諫制度削弱了相權,也影響了軍權,在加強強皇權集中控制的同時卻又反過來限制了君權,頗有一股現代三權分立的味道。

我們都知道,宋朝建立在五代十國的亂世中,即使是北宋建立初期也是戰亂不斷,所以這樣一種制度的出現有著一定的歷史意義,宋朝也取到了想要的結果,加強皇權削弱其它臣子的權力進而穩定了政治。

二、宋朝臺諫制度的與眾不同之處

趙匡胤通過陳橋兵變建立北宋王朝,畢竟皇權的來源名不正、言不順,所以為了加強中央集權做了很多方面的改革,皇帝直接選拔官員去地方任職便是其中之一,這樣有利于皇帝對地方上的控制。

北宋時期科舉制度十分發達,通過考試選拔上來的官員不僅個人素質較高,而且對皇帝也十分的忠誠,對北宋的朝堂政治、社會制度有一定的積極意義。

隨著時間的推移,宋真宗便結合了北宋的時代背景,將諫官制度進行了分流管理,還制定了相對完善的規章制度,自此專諫制度于北宋時期誕生。

專諫制度與早期諫官的事務并沒有太大的區別,但機構的擴大、人員的增加和職能范圍的擴大,使得諫院從一個不太重要的機構變成了一個獨立且不可缺失的職能部門。

隋唐時期,諫議大夫、拾遺和補闕等諫言官職皆有丞相管理,可是北宋卻將之從丞相的麾下剝離了出來,還專門設立了一個獨立部門直接受皇帝管理,不得不說此舉對北宋皇權的影響很大。

在很多人的眼里,御史臺和諫院就是向皇帝諫言的,特征與早期的御史大夫很相似。不過,臺諫在宋朝時期卻發生了巨大的變化,既可以約束丞相,又能夠限制皇帝,更可以在朝堂上參與政治決策。

它不再僅僅只是一個監察部門,更是一個協調皇權、相權,影響朝廷各個部門關系的重要職位,言官不再單一言事,有時候也會在政治上獻策。

北宋時期重文輕武,所以同等級別的文官要大于武將,這是趙匡胤對武將權力的相知。許多人都知道北宋限制武將,卻不知道還制定了多種政策限制文官弄權,最早的三權分立就出現于宋朝。

在朱元璋廢除丞相制度以前,丞相都是行政上最高的長官,也是文武百官地位最高的一個人,有時候甚至會對皇權產生威脅,歷史上諸多宮廷政變也與丞相弄權有關系。

宋朝為了避免這樣的事情發生,在延續前朝丞相制度的基礎上,又設立了樞密院、審官院和三司三個部門,這三個部門在經濟、政治和軍事上分割了丞相的權力。

無論在任何朝代相權于君權總是充滿矛盾,然而樞密院、審官院和三司的設立卻平衡了這種矛盾的產生,實現了權力進一步向皇權集中,臺諫制度的出現與上述三個部門的存在頗具異曲同工之妙,分割相權、平衡相權。

臺諫官的人員是由皇帝直接選拔的,所以這些人基本不對丞相負責,對監督丞相、監督百官有著極其重要的作用,所以宋朝時期動不動就彈劾的現象非常多,甚至連皇帝自身都不能避免。

不過,這一種制度也存在弊端,比如大將岳飛就成為了臺諫制度的犧牲品,奸臣利用皇帝對臣子的猜忌,再通過臺諫官的言語針對使得此制度成為了一種負面利器。

三、臺諫制度存在的意義

縱覽北宋諸多政策的實施,基本都是以維護皇權、加強皇權為核心,三省六部的出現削弱了相權,部分財政、軍事和行政大權皆有皇帝直接管控。

臺諫制度的出現又為皇帝監督文武百官提供了便利,進一步鞏固了皇帝對地方上的掌控力度,可以說北宋時期諸多的政治制度對后代皆有很大的影響,后世王朝也多有借鑒宋朝時期的制度。

宋朝時期政治相對比較自由,再加上趙匡胤曾制定過“不殺言官”的祖訓,更加使得士大夫階層敢于向皇帝諫言,揭露并批評皇帝所犯下的錯誤。

這樣一種勸諫君王、敢與錯誤作斗爭的行為,既強化了文武百官與君王的自我自律意識,也有利于社會的發展與穩定,北宋時期迎來經濟的繁榮與之有很大的關系。

臺諫官的出現對北宋的影響是全方位的,上到政治決策、言路控制,下到監察百官、穩固社會秩序皆有所體現,大大提升了朝廷辦事的效率和行政的準確性。

總的來說,臺諫制度不僅僅是代表一種政治制度,它所代表的是至高無上的皇權,發揮著監督百官風聞言事的重任,在這樣一種權力的支撐下使得皇權得以加強,相權得以限制。

此消彼長的情況下,北宋皇帝的權力遠遠比其它朝代的君王要高,但也因為臺諫制度的存在,君王的諸多行為也會被有所約束,既鞏固了自己的地位也限制了某些權力。

因皇權給予了臺諫官很大的權力,這樣一種放權的行為也導致臺諫官容易出現內部腐化,宋神宗時期就出現過一個很典型的例子,那就是王安變法的失敗。

三冗問題一直影響著北宋軍事、政治和經濟的發展,王安石變法的出現很顯然解決了這樣一個矛盾,使得北宋的財政收入大大提高,軍事力量也得到了相應的加強。

可是新法的出現損害了某些貴族階級的利益,這些人便利用臺諫官來彈劾王安石,以至于王安石在后期的變法舉步維艱,可以說這一場變法的失敗與臺諫官內部的腐化有著極大的關系。

他們不再為皇權所需而服務,也不再為穩定社會秩序與發展而負責,成為了某些權貴牟取利益的工具,是臺諫官最明顯的弊端和負面影響。

當然,任何制度的出現都不能以一言以蔽之,臺諫制度的出現有著它存在的必要性和歷史背景,正是因為對臺諫官的合理利用,才使得五代十國的亂世沒有重演,北宋統一且穩固了對天下的統治,稱得上是宋朝時期一項重要的政治舉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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