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會計稅務實務】關于源泉征收免除制度

日期:2023-05-15 12:05:37 作者:fuli 瀏覽: 查看評論 加入收藏


②、確認源泉征收的免除證明書在有效期限內

源泉征收免除扣稅的證明書是有期限的,即使在簽約初期的時候確認了免除證明書,在合同期內也有可能失效。這種情況下,非居民納稅人需要再次申請,進行免除證明書的更新,非居民納稅人等在沒有更新免除證明書、也不扣繳源泉的情況下屬于漏稅。

③、判定該收入是否歸屬于PE

只有歸屬于PE的收入才屬于免除扣繳的范圍,因此需要判定相關收入是否歸屬于PE。例如,即使您與PE進行交易并獲得源泉征收的免稅證明書,與外國總部的交易付款如果不通過PE,也不能成為免除扣稅的對象。

03、源泉免除證明書的交付條件

擁有PE的外國法人獲得源泉免除證明書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提交了成為外國普通法人的申請書等。 根據公司法或民法的規定,登記注冊為外國法人的公司。 申請的國內源泉收入包含在要征收法人稅的收入中。 從未因虛假或不正當行為而逃所得稅或企業稅。 將證明書出示給對象國內源泉收入的支付者時,應該確定將該支付者的名稱、事務所等記錄在賬簿上。

根據PE歸屬所得征收法人稅這一點,可以擔保在日本的課稅,是免除源泉征收的理由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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