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吉祥:勵志打造中國酒類一線知名品牌,多重獎勵制度該如何解讀

日期:2023-05-16 12:05:29 作者:fuli 瀏覽: 查看評論 加入收藏


圖片來源:該平臺推廣資料

而黔國酒業集團執行總裁國吉祥酒業總裁李曉春先生曾創立貴州云漢春酒業有限公司,創立“云漢春”品牌、北京大學MBA碩士、高級經濟師、物易中國(B2F2C)模式創始人。

圖片來源:該平臺推廣資料

資料顯示,趙玉中擔任總經理、杜子明擔任副總經理、陳磊擔任營銷副總經理、杜莎莎擔任運營副總經理。

圖片來源:該平臺推廣資料

據了解,貴州懷仁國吉祥酒業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于2020年11月16日,法定代表人趙群,股東王運萬(持股99%)、鄒元麗,胡峰為財務負責人,注冊資本7666萬元,認繳出資日期為2070年11月30日,參保人數0人。

圖片來源:企查查

參與用戶,有何收益?

據平臺推廣資料介紹,消費者在平臺任何線下終端銷售商處、掃碼關注“國吉祥微信小程序”,進入小程序商城,購買任意一款公司品牌產品,均可直接現場拿走所購訂單實物產品。自購買之日次月起,每月都可獲得公司贈送的“免費領酒券”一張,憑“免費領酒券”在公司任意線下終端銷售商處,免費領取與其購買產品同品牌、同等規格數量的產品,共可領取12次免費產品。參與用戶在商城購買任意產品后可獲得推廣權,推薦終端消費商家可獲得10%的分享獎勵。

圖片來源:該平臺推廣資料

模式起底,如何解讀?

據平臺推廣資料介紹,國吉祥目前接收5億消費用戶,由終端銷售商家將國吉祥產品銷售給5億消費者,接收2844000個終端消費商家,由區縣代理經銷商在其轄區內招募2844000個終端消費商,接收2844個區縣代理經銷商,由省級企業管理公司在其轄區內招募2844個區縣代理經銷商,接收34個省級企業管理有限公司,由品牌銷售運用中心全國建立34個全資子公司,構成省級企業管理有限公司。最終由黔國酒業集團作為金字塔尖,太陽線波及全國市場乃至消費者。

圖片來源:該平臺推廣資料

接下來我們來了解一下終端消費商、區縣級代理經銷商、省級企業管理公司的達成條件以及可獲得的收益。

終端消費商:

擁有線下經營門店,并且有營業執照,購買過平臺任意品牌商品,即可申請成為終端消費商,成為終端消費商后可獲得宣傳推廣權利,每出售一瓶酒水,可獲得70-120元不等的銷售營銷費用返款,銷售產品后,每個月贈送一瓶都可獲得18-35元不等的贈送營銷費用返款,可連續享受12個月,直到贈送的12瓶酒水全部贈送完畢。

圖片來源:該平臺推廣資料

區縣級代理經銷商:

擁有注冊資金100萬元以上的獨立酒類銷售業務法人經營資格,200平方米以上的辦公面積和經營場所,以及200平方米以上的儲酒庫房,儲備資金不低于30萬元,有2人以上的合作股東,10人以上的管理和營銷團隊,以及2名后臺系統管理人員和財務管理員,具有良好的社會資源和政府資源,具有良好的市場拓展能力,并且首次進貨不低于100件。達到以上條件即可申請區縣代理經銷商,升級成功后可獲得推廣權,轄區市場內終端消費商產生實際銷售后,可獲得營銷費用分配,所轄區域終端消費商每銷售一瓶酒,可獲得30-60元不等的銷售營銷費用返款,此后贈送的12瓶酒每贈送一瓶都可以獲得10-20元不等的贈送營銷費用獎勵,總公司還會給予階段性激勵政策的獎勵。

圖片來源:該平臺推廣資料

省級企業管理公司:

省級企業管理公司由品牌銷售公司戰略管理人(總公司)、發起人、合伙人組成。總公司對省級運用公司參股、控股,但不參與分紅,必須具有一票否決權和67%股東投票權,發起人投資30萬元認購資金(地區不同,認購資金也不同,按照比例出資控股21%),合伙人可設立10個,10人投資100萬元認購資金,認購45%的股權,成為該公司的合伙經營人和服務管理者。省級企業管理公司成立后,可獲得推廣權,可招募所轄區域內市級代理經銷商(市級代理經銷商也需要有辦公場所),省級企業管理公司所轄區市場內產品每銷售一瓶酒,可獲得3元的銷售營銷費用返款,每贈送一瓶酒,還可以獲得3元的贈送營銷費用獎勵,以及公司股權釋放所產生的價值獎勵,股權溢價所產生的價值獎勵。

圖片來源:該平臺推廣資料

從上述信息中不難看出該平臺不僅買1送12,從酒水價格來說,銷售一瓶價值298元的酒,消費者最終可以拿到13瓶,這個價格對消費者來說確實優惠,平臺送完酒,還要給銷售商銷售補貼、贈送補貼,消費商賣一瓶298元的酒,一年還可以獲得286元的獎勵,平臺利潤12元?不得不說,貴平臺確實大愛,格局直接打開了。

開設區縣代理經銷商、省級企業管理公司對應參股金及參股比例如下圖:

(部分地區門檻介紹,其他地區不過多贅述)

目前該平臺銷售兩種品牌酒水,分別是“國吉祥”、“云漢春”,價格分別是298元/瓶、398元/瓶、698元/瓶,全部施行買1送12政策,實際每瓶酒水價格從22.5元--53.7元不等。

圖片來源:該平臺推廣資料

終端消費商收益分析如下圖:

圖片來源:該平臺推廣資料

綜合上述信息不難看出,雖然一瓶酒的零售價格在298元-698元不等,但是按照平臺施行的買1送12規則來說,消費者購買一瓶酒只需要消費22.5元-53.7元,零售價與實際價格可謂是天差地別,酒水質量實在令人擔憂。

值得注意的是,省級企業管理公司還享有股權釋放、股權溢價的價值獎勵。眾所周知,目前開設的省級企業管理公司并不具備上市條件,何來股權釋放、股權獎勵?

為了更深入了解該平臺,我們聯系到該平臺的經銷商,經銷商阿英(化名)向我們介紹到,目前國吉祥還處于1.0版本,預計6月聯合云漢春品牌上線2.0版本,并提供了相關PPT資料用來參考。

通過查閱相關課件PPT我們了解到,1.0版本與2.0版本的資料不同的是酒水價格分別是333元、555元、777元,并設置了終端門店、區縣合伙人、市級運營中心三個等級,所享受權益與2.0版本別無二致,此處不再對模式進行過多贅述,接下來配合幾張宣傳圖文供大家參考:

圖片來源:該平臺1.0版本推廣資料

通過與代理商阿英(化名)語音通話,阿英介紹到:市級運營管理中心與區縣代理所轄區域內所有門店賣出去一瓶酒可以獲得4元、8元、12元的收益,做門店需要給公司繳納3萬元押金,公司會給配送21萬元的酒,后期門店不做以后押金全部退還,門店如果分享一個門店,可直接獲得10%的提成獎勵,還可以獲得推薦門店凈收益的100%(A推薦B,B賺10萬,同時A也賺10萬),區縣代理分享門店也可以直接獲得10%提成獎勵以及100%推薦門店的凈收益。(相關通話已錄音)

該平臺設置三大代理級別,為了更好推廣市場還設置了推廣獎、平級獎、見點獎等多重獎勵。根據《禁止傳銷條例》第二條規定:“本條例所稱傳銷,是指組織者或者經營者發展人員,通過對被發展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發展的人員數量或者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或者要求被發展人員以交納一定費用為條件取得加入資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擾亂經濟秩序,影響社會穩定的行為。”該條例第七條將上述定義分解為如下三種類型:

第一,拉人頭,即: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對發展的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滾動發展的人員數量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第二,入門費,即: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交納費用或者以認購商品等方式變相交納費用,取得加入或者發展其他人員加入的資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第三,團隊計酬,即: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形成上下線關系,并以下線的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上線報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至于以“引領行業,為世界貢獻好醬酒”為企業使命的“國吉祥”今后如何發展?以及該平臺現推行模式制度所存在的相關問題是否會得到重視與整改?對此,俠X態度持續保持關注。

來源:俠X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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