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發揮好財政政策的兜底作用
促進共同富裕要循序漸進。我國目前依然是發展中國家,在促進共同富裕的進程中,固然要以更大的力度、更實的舉措改善收入和財富差距,讓人民群眾有更多的獲得感,但在縮小區域、城鄉、居民收入和財富差距的同時,必須盡可能提高經濟效率,做大經濟蛋糕,提高總體的收入水平和富裕程度。這意味著促進共同富裕既要注重公平也要注重效率,既要盡力而為也要量力而行。習近平總書記強調,“政府不能什么都包,重點是加強基礎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保障建設。即使將來發展水平更高、財力更雄厚了,也不能提過高的目標,搞過頭的保障,堅決防止落入‘福利主義’養懶漢的陷阱”。黨的二十大報告強調,“著力解決好人民群眾急難愁盼問題,健全基本公共服務體系,提高公共服務水平,增強均衡性和可及性,扎實推進共同富裕”。這意味著在促進共同富裕的過程中,財政政策將更加強調發揮好兜底作用,不應期待縮小分配差距完全通過政府手段來解決,在現代市場經濟體制下,這既不現實、也不必要。必須統籌好需要和可能,把保障和改善民生建立在經濟發展和財力可持續的基礎之上。
4.堅持農業農村優先發展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城鄉發展不平衡不協調,是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存在的突出矛盾”“城鄉二元結構沒有根本改變,城鄉發展差距不斷拉大趨勢沒有根本扭轉”。當前,盡管我們的“三農”工作取得了顯著成就,但農業基礎還不穩固,城鄉區域發展和居民收入差距仍然較大,城鄉發展不平衡、農村發展不充分仍是社會主要矛盾的集中體現,也是拉大收入差距的原因之一。現實中的城鄉收入和財富差距,有不少是經由城鄉二元結構而產生的。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出,“堅持農業農村優先發展,堅持城鄉融合發展,暢通城鄉要素流動”。促進農業農村優先發展,不僅可以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而且可以拓寬農民增收致富渠道,增加農民收入。為此,必須健全體制機制,構建長效政策機制,形成以工促農、以城帶鄉、工農互惠、城鄉一體的新型工農城鄉關系,讓廣大農民平等參與現代化進程、共同分享現代化成果。通過發展農村經濟、組織農民外出務工經商、增加農民財產性收入等多種途徑,不斷縮小城鄉居民收入差距。農村地區應著重發展比較優勢明顯、帶動能力強、就業容量大的縣域富民產業,多措并舉促進農民工穩崗就業,挖掘經營增收和務工增收潛力。完善聯農帶農機制,注重把產業增值收益更多留給農民,讓農民挑上“金扁擔”。加大惠農富農政策力度,給農民的補貼能增加的還要增加,社會保障水平能提高的也要提高,農村各類資源要素能激活的盡量激活,讓農民的腰包越來越鼓、日子越過越紅火。
5.進一步規范收入分配秩序
黨的二十大報告指出,“完善個人所得稅制度,規范收入分配秩序,規范財富積累機制,保護合法收入,調節過高收入,取締非法收入”。進入21世紀以來,隨著要素市場化改革和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的發展,加之近幾年來數字經濟的迅猛發展,居民收入的來源渠道越來越多元化,居民財產性收入不斷增長,財富積累速度有所加快,財富積累的分化速度也隨之有所加快。當前,我國居民財富基尼系數已超過居民收入基尼系數。所以,必須進一步規范收入分配秩序,尤其是進一步規范財富積累機制。推進共同富裕除了關注工資收入分配,還應關注勞動之外的其他要素收入分配和財產性收入分配;除了關注作為流量的收入分配,還要關注作為存量的其他方面的分配,比如財產、凈財富分配。總之,鼓勵社會成員通過勤勞致富和合法經營獲得財富,這是黨的一貫政策,由此產生的合法收入和財富必須受到國家法律的保護。當前,我國需要加快探索規范財富積累的機制,保護合法收入,將分配制度建立在法治的軌道之上,在激勵社會成員創造財富的同時有效推動共同富裕。
來源 光明日報
編輯 駱航念
二審 楊韜
三審 閔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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