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曹魏自建國至明帝時期政治比較穩定,經歷劫亂的學術呈現繁盛局面,宗廟禮制在借鑒兩漢制度的同時,又依據當時社會諸因素,尤其是當時左右學術思潮的鄭玄、王肅經說而有所變革。《禮記·王制》:“天子七廟,三昭三穆,與大祖之廟而七;諸侯五廟,二昭二穆,與大祖之廟而五;大夫三廟,一昭一穆,與大祖之廟而三;士一廟,庶人祭于寢。”對于“天子七廟”,漢魏、魏晉之際的鄭玄、王肅的解釋大相徑庭。魏用鄭玄說而晉依王肅說,由此而導致魏晉宗廟制度出現根本性的變異。鄭玄以為天子立四親廟,并始祖而為五,加文、武受命二祧,合為七。建安十八年(213),漢獻帝冊命曹操為魏公,秋七月,于鄴城建魏宗廟。祭祀曹操曾祖處士君,祖曹騰,父曹嵩三世,且延續東漢的一廟異室之制。其之所以與追謚父至高祖與太祖而為五的“諸侯五廟”古禮不符,或許與下列因素有關:“追尊先世及定四親,皆至司馬氏而后粗為明審。”三國以前非世族階層之世系排列或許尚未有明確的制度界定,故家世無法詳細考證。如西漢初期,漢高祖劉邦僅為其父太上皇立廟而未尊奉古禮追封七世、議定七廟;受東漢末期所確立的以鄭玄之說為依據的宗廟制度的影響;長期戰亂、動蕩造成事隨權立,難以事事尊奉古禮等。曹操雖于官渡之戰后初步統一了中國北方地區,但這種依靠武力實現的強制性統一,統治并不穩固。經過魏文帝時期的慘淡經營,至魏明帝曹叡太和年間,曹魏政治已漸趨穩定,政治中心由鄴正式確定于洛陽,曹氏由出身卑微的寒族向尊奉儒教的世族轉化過程已經基本完成。
太和元年(227)曹魏遵照儒家經典記載以及當時在經學界風靡一時的鄭玄有關詮釋,在洛陽修建魏宗廟,迎自高皇帝至文帝四世神主于鄴廟,安置于洛陽宗廟。景初元年(237)正式議立七廟制度,以武皇帝曹操為魏太祖,文皇帝曹丕為魏高祖,明帝曹叡為魏烈祖,“三祖之廟,萬世不毀。其余四廟,親盡迭毀,如周后稷、文、武廟祧之制。”不過,自曹魏中、后期開始,汲汲于名物之訓詁,多偏向于具體微觀的形而下的鄭玄經說受到漢魏之際形成的以闡揚經書義理相標榜、重視博通、鄙棄煩瑣的名物事象訓釋的荊州學派后學王肅經說強有力的挑戰。王肅曾師從荊州學派主要代表人物之一宋衷,深受荊州學派學風之熏染,故對鄭學大加抨擊:“肅善賈、馬之學,而不好鄭氏,采會同異,為《尚書》、《詩》、《論語》、《三禮》、《左氏》解,……皆列于學官。其所論駁朝廷典制、郊祀、宗廟、喪紀、輕重,凡百余篇。”王肅遠承西漢劉歆之說,認為在位皇帝的六世祖、五世祖廟應在親廟數中。從上引景初年間所立七廟記載來看,曹魏在宗廟立廟問題上,依據鄭玄經說,而非如隋代許善心“至景初間,乃依王肅,更立五世、六世祖,就四親而為六廟”立制,可謂毫無疑義。曹魏宗廟之制承襲周禮、漢制,特別是以鄭玄學說為依據,確立一祖二宗并四親廟而成七廟的宗廟制度,其中亦不免含有曹魏皇室以漢室繼承者自居,以與蜀、吳爭正統的用意。
蜀漢政權宗廟制度盡管由于史書缺乏詳細記載而難以考究。但依史籍某些零星記載可知,劉備即位后建宗廟,祭祀自漢高祖以下歷代諸帝,并專設有高廟令典掌之。蜀亡,劉備孫劉諶自殺于昭烈(劉備謚號)廟,可知當時劉備廟別立于他處。以此情理推測,劉備既以漢室正統自居,其宗廟制度與漢、特別是東漢制度不應有很大差異。吳宗廟制度總體說來比較混亂。其既有承襲漢制之處,如:孫權依后漢光武帝事父南頓君故事為其父孫堅于長沙臨湘立廟。孫權稱帝后,追謚孫堅為武烈皇帝,尊堅廟曰始祖廟。又為其兄孫策立廟于建鄴。也有不習古禮之處,如:孫堅廟不立于京師建鄴;孫權卒,孫亮于宮東為其立廟,曰太祖廟。孫皓即位后,追謚父故廢太子孫和曰文皇帝,寶鼎二年(267)為其立廟于京邑,建號曰清廟。吳宗廟制度之所以不序昭穆、瀆亂不符古禮,大概與當時典章制度散闕難以追循有關。孫權之所以稱帝時不立七廟,蓋與其出身孤微有關,這與東晉末年桓玄篡位稱帝,唯立父桓溫神主于建康,廟祭不及于祖,以掩蓋先世隱情頗為相似。也可能與當時孫氏為致力于穩定其在江東的統治,不得不以漢臣自居,以明無犯上謀逆之意,借此籠絡江東世家大族,以減緩創業之阻力有密切之關系。同時,孫吳的宗廟還帶有江南地區濃郁的巫覡祈禱的地方風俗色彩,例如:孫權“于建鄴立兄長沙桓王策廟于朱爵橋南。權疾,太子所禱,即策廟也。”這與漢魏時期巫風暢行,淫祀盛行或許有關。“湘楚其俗尚鬼,……病及仇怨,重皆禱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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