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財政看中國社會運行:明清時期制度變遷與國家治理

日期:2023-07-19 12:11:57 作者:fuli 瀏覽: 查看評論 加入收藏


在主題發言階段, 廈門大學鄭振滿教授首先做了《明清包稅體制與政府職能轉移》的發言,包括了“明清包稅體制的形成”“地方財政規模的萎縮”“公共事務的授權機制”三個層面。鄭教授認為明清包稅體制的形成可以從賦役的“定額化”、戶籍的“世襲化”、“賦役共同體”三個方面去理解。在地方財政萎縮的情況下,地方政府往往通過授權社會面來推進公共事務的解決,即政府職能的轉移。而地方社會中存在有多種力量爭奪被授權的機會,被授權就等于控制了地方公共資源。

中山大學劉志偉教授對鄭振滿教授的發言進行了回應,強調了戶籍制度作為基礎性制度的重要性。從比較近代概念的財政制度與傳統的賦役制度入手,劉教授認為,傳統社會沒有形成嚴格意義上的財政制度;財政是一個近代的概念,其基礎是納稅人,納稅人的身份是公民;如果中國傳統社會沒有近代意義上的納稅人,就很難構成近代的財政概念。傳統賦役制度的基礎是編戶齊民,而編戶齊民與公民在身份上是不同的。明清地方財政的雛形是一條鞭法以后才慢慢發展起來的,是自下而上的,更多地基于地方運作;要理解地方社會與國家的關系,關鍵還是戶籍制度。戶籍系統不是由國家直接到個人,而是國家通過地方賦役共同體和中間代理人,再聯系到個人,這是理解明清以來中國社會運行的核心問題。

武漢大學陳鋒教授則就包稅制度的起源、養廉銀、地方財政等內容做進一步的討論。陳教授認為,地方財政到晚清時代才發展起來,地方財政的形成主要有三個標志:第一要有專門的財政系統,第二要有專門的稅收科目的制定權力,第三要能夠決定稅收的用途。從“清承明制”到晚清“三千年未有之大變局”,對明清時期制度變遷的討論尤為重要。除了常見的國家與社會、中央與地方等視角外,對鹽務、漕運、關稅、宮廷等系統的專項制度的研究也頗為重要。

主題發言后,工作坊分三組進行交流研討,共12位作者匯報相關研究成果,涉及明清時期任官、學務、軍費、馬政、漕政、鹽政、捐輸、錢法、海關等制度運行的諸多層面。 武漢大學歷史學院尹巧瑞博士認為,食鹽體系是解讀易代之際財政制度因革的范例,清初食岸、食商、食引、食課的因革雖參照明末不同時期的政策,卻有效地統一于食鹽體系之內。 中山大學歷史人類學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員韓燕儀的研究指出,輪規整散是清朝廷調控市場關系、改善淮鹽困境的應對機制。隨著輪規失效,淮鹽跌價、滯銷的困境加劇,直至市場敗壞、綱法體系崩潰。除其固有缺陷外,朝廷積年累月的額外財政索取、嘉道以來國內銀價持續上漲的不利貨幣體系都是該機制無力改善淮鹽困境的原因。 武漢大學歷史學院吳族勇博士的研究認為,順治年間,湖廣清軍駐扎、需餉浩繁,然本省賦稅有限,不足供應,故此處漕糧免于北運,改充糧餉;康熙初年,戰事平息,軍糧需求減少,市場糧價下跌,漕糧官定折價偏高,危及百姓生計,最終促使漕糧恢復本色起運。 武漢大學歷史學院章逸倫博士介紹了晚清王朝剝運制度的恢復與調整,并對排造剝船的經費來源、地點等進行了討論。她認為,剝運環節因積弊叢生飽受時人詬病。同光年間,清王朝著力津貼剝船戶,調整兌運程序,但沒有整頓倉場環節,無法從根本上改善剝運情況,剝運耗費仍節節攀升。 武漢大學歷史學院古小軍博士認為,明清時期的苑馬寺往往僅被視為官牧機構,這忽略了其內部擁有土地、管轄人口、自成體系的事實,至少應當將苑馬寺視作一種特殊的行政地理單元。康熙初年,陜西苑馬寺遭裁撤,七監歸并地方州縣,監名作為賦役分類符號仍長期存在。陜西苑馬寺的州縣化,既是其自身歷史發展驅動的結果,也深受明清易代的影響。 上海大學歷史學系講師葉鵬研究表明,明清基層考點經歷了從零散、隨機分布到逐漸集中化、固定化的過程,最終大體實現了行政區劃與考點輻射范圍的嵌合。武漢大學歷史學院張譯戈博士通過乾隆時期發生的“高樸案”以及嘉慶時期發生的“廣興案”,分析了乾嘉兩帝對京官公出時錢財需索及途徑地方官主動饋贈的處理措施,探究了該問題屢禁不止的原因。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講師李成的研究認為,永折是漕糧改折的一種重要方式,萌芽于弘治,確立于嘉靖、萬歷年間。永折一經確立,尤其對交通不便及“地不產米”的州縣而言,可以視為對漕運制度的補充機制。在明代漕糧貨幣化困境的背景下,永折也可看做是貨幣化的一種嘗試。 浙江師范大學人文學院副教授李義瓊的研究表明,從總體上看,明后期浙江海防營兵兵餉供應具有制度化、地方化、白銀化的特點。 武漢大學歷史學院趙士第博士的研究表明,清代民間市場繼承明代因錢法不振而自發形成了銅錢的“地域自律”現象,并不斷深化。銅錢的地域自律可以緩解政府難以解決的錢法危機(主要是錢劣和錢荒),同時也滿足商品市場擴大時交易的需求。各地市錢行用和地域行錢習慣的表現形式異同,恰恰也是市場整合程度高低的反映。他強調,貨幣史的研究不應只關注中央層面上的貨幣鑄造、流通、管理等問題,需要重視各區域貨幣流通的異同,如此則可以更好地理解貨幣與市場的關系。 山東大學歷史文化學院博士后許存健的研究指出,道咸之際清政府辦捐制度從捐納、捐輸分立逐漸走向合流。在晚清財政狀況惡化背景下,清政府辦理捐納權限從戶部下移至各省,各省以捐輸之名行捐納之實,促進了財權下移與地方財政擴張,捐輸為清政府應對第一次鴉片戰爭、太平天國運動提供了重要財政支撐。 武漢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刁莉教授的研究以1889-1911年武漢地區舊海關貿易數據為研究對象,展現了武漢在帆船貿易時期、輪船貿易時期時期、鐵路開通后的貿易時期的變遷狀況。她認為,京漢鐵路的興建使武漢地區水陸運輸高效結合,擴大了地區的經濟腹地,不僅使貿易流通格局發生了巨大變化,更強力推動了地區產業經濟的近代化進程。鐵路引入后,武漢作為內陸城鎮得以突破其自然地理環境的限制,創造出商貿勃興的奇跡,城市經濟格局的發展步伐進一步加速。

《史學月刊》編輯部汪維真教授、武漢大學歷史學院徐斌教授、武漢大學中國傳統文化研究中心洪均副教授分別擔任主持發言。華中師范大學歷史文化學院吳琦教授、魏文享教授,武漢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刁莉教授、彭凱翔教授等專家學者進行了逐一地深度點評。在圓桌討論環節,與會師生進行了拓展討論,特別聚焦于基層征收機制及其中的“絕戶”“缺額”“折色”“本色”“自封投柜”“包攬”等問題。

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重大攻關項目“清代財政轉型與國家財政治理能力研究”由武漢大學歷史學院陳鋒教授任首席專家,重點以清代財政政策與制度的近代轉型為線索,探討財政體制與國家治理之間的關系。課題組重視檔案史料和基層財稅史料的整理,已并取得系列突出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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