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板交易制度改了,周一起生效!

日期:2023-04-10 11:39:57 作者:fuli 瀏覽: 查看評論 加入收藏


B、連續10個交易日內日收盤價格漲跌幅偏離值累計達到+100%(-50%);

C、連續30個交易日內日收盤價格漲跌幅偏離值累計達到+200%(-70%);

D、證監會或者交易所認定屬于嚴重異常波動的其他情形。

值得注意的是,滬市科創板、深市主板和創業板目前也有關于股票嚴重異常波動的相關規定,具體決定與滬市主板上述規定絕大多數地方相同,個別細節上略有差異。

小提示:

要大致了解收盤價格漲跌幅偏離值累計值的計算公式。

收盤價格漲跌幅偏離值累計值=(單只證券期末收盤價/期初前收盤價-1)×100%-(對應指數期末收盤點數/期初前收盤點數-1)×100%。如期間內證券發生過除權除息,則對收盤價格做相應調整。

變化七:新增程序化交易報告制度

通過計算機程序自動生成或者下達交易指令進行程序化交易的,應當符合證監會的規定,并向交易所報告,不得影響交易所系統安全或者正常交易秩序。

小提示:

通過計算機程序自動生成或者下達交易指令進行程序化交易,影響交易所系統安全或者正常交易秩序的情形,相關規定可認為是可能影響證券交易價格或者證券交易量的異常交易行為。

變化八:主板新股上市首日納入兩融標的

將此前注冊制股票上市首日納入兩融標的、存托憑證參與融資融券等規定復制到主板,主板首次公開發行的股票自上市首日起可作為融資融券標的證券。

另外,明確主板存托憑證適用融資融券細則,參照細則有關股票的規定執行,交易所另有規定的除外。

小提示: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戰略配售的投資者及其關聯方,在參與戰略配售的投資者承諾持有期限內,不得融券賣出該上市公司股票。

變化九:擴大轉融通證券出借券源

借鑒科創板、創業板等改革實踐經驗,注冊制下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戰略配售的投資者配售獲得的在承諾持有期限內的股票可參與證券出借。

小提示:

戰略投資者在承諾的持有期限內不得通過與轉融券借入人、與其他主體合謀等方式,鎖定配售股票收益、實施利益輸送或者謀取其他不當利益。

變化十:優化轉融通證券出借申報機制

轉融通接受申報時間方面,滬市延長了接受申報的時間。接受出借人申報時間調整為每個交易日9:15至11:30、13:00至15:00。接受借入人申報時間調整為每個交易日9:15至11:30、13:00至15:10。

申報數量方面,滬市轉融通將申報最低單筆申報數量從“不得低于1萬股”下調至“不得低于1000股”;深市轉融通也對證券出借的單筆申報數量上下限進行優化調整,將單筆最低申報數量全面調低至1000股,單筆最大申報數量全面調高至1000萬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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